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粤教基〔2023〕6号)有关要求,为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规范我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我局对《韶关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办法》(韶市教〔2019〕11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韶关市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号韶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政编码:512029,联系电话:0751-8777060;电子邮箱:sg8777060@163.com)。所提意见,请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韶关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