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经研究,我市严格执行《广东省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2026年省级白名单管理事项(共5项)》(见附件1),不新增市本级白名单。
纳入白名单的事项,应简化程序要求,不得对学校提出拍照、打卡、投票、制定方案、编发简报过度留痕要求,不得搞排名通报,不得作为对中小学或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的依据,不得增加中小学和教师非教育教学义务性负担。不符合教育规律、不利于学生成长、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宣传不良价值导向及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已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和邮箱(见附件2),受理相关违规线索举报投诉。欢迎广大教师和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监督。
附件:1.广东省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2026年省级白名单管理事项(共5项).pdf
韶关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