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韶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韶关市教师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

作者:人事科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3-23 12:21:23
【打印】 【字体:

  (一)开展全市教育改革、规划和发展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二)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三)开展教学研究,指导、总结并推广教学经验。

  (四)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课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教师培训。

  (五)参与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六)拟订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及其应用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实验室等功能场室和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基础教育城域骨干网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晓芳

  联系电话:0751-8770982

  联系邮箱:sgsjkybgs@126.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707室

  邮政编码:512029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