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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作者: 来源:职成科 发布时间:2022-07-18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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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韶教罚〔20221号。

案件名称:民办学校举办者挪用办学经费,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行政处罚案。

当事人名称:韶关市一中实验学校

当事人类型:法人。

违法事实: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行政处罚相对人韶关市一中实验学校主要的违法事实:1.民办学校举办者挪用办学经费;2.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招生;2.吊销办学许可证。

执法主体名称:韶关市教育局

日期: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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