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挂网公开(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芙蓉园25栋402房;电话:0751-8634415;传真:8631665)。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增强了教育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营造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廉洁高效、办事公开、方便监督、热情服务的信息环境,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了韶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抓落实,各科室负责人分工负责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严格审查发布的所有政府公开信息。三是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深化校(园)务公开,抓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服务,按程序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还指定3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网页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机关各科室也有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本科室的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初步建立起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由办公室进行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主动公开意识得以增强,组织机构得以健全,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是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三)创新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一是主动公开内设机构信息:我局在韶关市教育信息网上除公布本机关和相关单位信访电话、传真号码、来访接待时间、地点等信息外,还将局各有关职能科室的咨询电话全部公开,并详细写明各科室受理的具体内容,便于市民咨询和投诉。二是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重点是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如招生考试、人事任免、教师招聘、办事指南等,尤其是群众最为关心的高考、高中招生、招聘教师等问题。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基层学校:统一开发平台,建设好、维护好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通过对学校有关人员组织学习,统一认识,明确要求;指导各单位落实部门、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四是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除了制作网页进行网上公开以外,还积极利用市属三家新闻媒体,发布我局招生考试等重要信息,积极参加并认真做好“民声热线”上线工作,与群众直接对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就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答,认真答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我市教育工作动态等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形式: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2000多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11000多条,教育简报公开14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628条,新闻发布会公开1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公开目录共分7个大类别,包括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统计信息和其他。每个大类别下各分若干小类别,其中机构职能分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直属单位4个小类;规章文件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3个小类;规划计划分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其他3个小类;业务工作分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活动和重要会议3个小类;业务工作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2个小类;统计信息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和其他3个小类;其他分人事任免事项和其他2个小类。2015年我局新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
三、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切实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我市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和韶关市广播电视大学两所高校的实际情况,做好招生信息等工作的公开。做到全面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公布省、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公布高校考试招生相关政策。两所高校能在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本年度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以及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公开招生咨询渠道及录取结果查询、投诉、申诉和举报渠道。公布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以及各批次普通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高考各科类、各分数段的考生人数,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推动各高校在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不是很准确,致使个别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二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的情况。三是对于信息公开的基层检查和培训工作存在被动、滞后现象。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2016年,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立足社会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教育改革、招生就业、学籍管理、资助政策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信息公开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步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局机关科室和学校切实做好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都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信息、新媒体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最终目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如举报投诉、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等,要形成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的建议,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狠抓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和检查指导工作。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