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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牵头落实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3 14: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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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府工作要点涉及教育工作11项。根据1月22日上午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会议殷市长要求,为确保顺利推进和完成11项教育工作指标任务,经局班子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及分工

1.继续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完成市二中、曲仁中学合并迁建及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等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张立江、刘文胜,牵头科室:基财科,配合科室:人事科)

2.推进绿色校园建设。(责任领导:曾楚清,牵头科室:德体卫艺科,配合科室:基教科、职成科)

3.实现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全覆盖。(责任领导:张立江、梁丽娟,牵头科室:督导室,配合科室:各科室)

4.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责任领导:张立江、黄叶亭,牵头科室:人事科)

5.深化省市共建韶关学院,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加强校企合作建设工作。(责任领导:张立江、梁丽娟,牵头科室:职成科)

6.创建70所市级文明校园。(责任领导:曾楚清,牵头科室:德体卫艺科)

7.推进韶关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智慧教育产业。(责任领导:黄叶亭,牵头科室:基教科,配合科室:教科院、基财科)

8.加快推进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责任领导:梁丽娟,牵头科室:职成科)

9.加强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和优化布局,推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力争2018年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5%。(责任领导:张立江、黄叶亭,牵头科室:基教科,配合科室:基财科、人事科、督导室)

10.建设广东北江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校舍宿舍8740平方米,年底前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责任领导:刘文胜,牵头科室:基财科)

11.推进原市机关一幼改扩建项目,拆除3栋旧楼,新建教学用房1143平方米,年底前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责任领导:张立江、刘文胜,牵头科室:基财科)

二、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安排

(一)继续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完成市二中、曲仁中学合并迁建及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等项目建设

市二中、曲仁中学合并迁建2018年春节前完成大部分基础工程,6月完成主体工程,8月完成安装和装修工程,8月底竣工交付使用;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项目3月开工建设,6月底完成改造装修,8月底交付使用。

(二)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3-10月中旬,学校按照绿色校园标准组织创建;10月下旬,各县(市、区)组织县级评估,并推荐一至两所示范性校园参加市级绿色校园评估;11月,组织市级绿色校园评估并命名;市直学校达标率在20%以上,每年再逐步扩大。

(三)实现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全覆盖

1-2月,对乐昌、南雄、翁源、新丰等4个县(市)开展教育“争先”调研督导;对县(市、区)、市直学校教育“争先”短板再次进行摸查。2月,组织对我市教育“争先”和教育强市复评进行自评打分及分析。3月,组织乐昌、南雄、新丰、翁源等4县(市)完成向省申报。4-5月,浈江、曲江、始兴、仁化等4县(区)教育“争先”整改到位、接受并通过省督导验收。6-8月,乐昌、南雄、新丰、翁源等4县(市)教育“争先”完成整改并争取省教育厅公示。7-8月,撰写我市教育“争先”自评报告、自评说明,收集画册素材,收集专题片素材。9月,乐昌、南雄、新丰、翁源等4县(市)接受并通过省督导验收;我市教育“争先”完成向省申报。10-11月,我市教育“争先”完成整改并争取省教育厅公示。12月,我市教育“争先”接受并通过省督导验收。

(四)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2018年2月底,对各县(市、区)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2月底前,编制部门出台《关于韶关市基础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四个部门出台《韶关市中小学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筹备省在韶关召开的“县管校聘”现场会工作;3月底前,列入试点的县(市、区)出台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的实施方案;5月前其余各县(市、区)要出台本地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的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试点学校修改完善岗位竞聘方案,开展竞聘上岗;9月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本地教职员编制和岗位分配方案,报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11月前完成学校之间教职员调配实名制数据更新,并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次年新进教职员年度编制使用申请。

(五)深化省市共建韶关学院,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加强校企合作建设工作

2-4月:成立韶关市推进省市共建韶关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拟定《韶关市推进省市共建韶关学院实施方案》和《韶关大学科技园建设实施方案》。5-8月:督促市校共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召开韶关市大学科技园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建设项目用地、建设规模、投资预算,启动基础建设工作。9月-12月:继续推进共建重点项目建设,启动韶关市大学科技园基本建设工程;按照边建设边启动孵化项目原则,确定第一批入驻大学科技园孵化项目。

(六)创建70所市级文明校园

2018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完成县级文明校园评估,并推荐参评市级文明校园;11月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完成市级文明校园评估,创建70所市级文明校园。

(七)推进韶关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智慧教育产业

2018年底完成20所信息化中心校项目建设工作(每县<市、区>2所),完成市直4所普通高中学校网络链路升级改造工作,联合鹰硕集团完成智慧教育云平台框架搭建工作;积极推动智慧教育综合体引进落户工作。

(八)加快推进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

4月前,研究拟定《韶关市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行业、企业职责分工和激励政策。12月前,指导新丰县加快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督促各中职学校加快创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2018年底前全面完工投入使用;研究确定并实施“双精准”示范专业的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品牌专业。

(九)加强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和优化布局,推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力争2018年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5%

加强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查,做好2018年5月20日—6月20日的“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工作,大力宣传科学保教工作;2018年底,努力完成全市15所幼儿园新建、25所幼儿园改扩建工作,力争全市及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5%。

(十)建设广东北江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校舍宿舍8740平方米,年底前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3月底完成设计勘察、设计,5月开工建设,12月底竣工交付使用。

(十一)推进原市机关一幼改扩建项目,拆除3栋旧楼,新建教学用房1143平方米,年底前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3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6月底完成工程招标,7月开工建设,12月底交付使用。

三、工作举措

(一)继续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完成市二中、曲仁中学合并迁建及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等项目建设

市二中、曲仁中学合并迁建项目由市代建局实施代建,我局和学校全力配合项目实施并对施工图图纸提出合理性修订意见,符合学校办学要求,工程实施由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如期实施;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项目由市代建局实施代建,我局与风采学校配合市代建局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加快韶师人员安置方案的完善及确定,在韶师搬迁后,抓紧时间,按合同约定实施。

(二)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落实环境教学课程,要求课堂有机渗透环境教育,注重环境教育校本课程建设;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开展“十无”校园创建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环境教育主题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鼓励和引导开展环保社团和志愿者活动;实施环境文化建设,加强学校生物园、地理园等建设,广泛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有效环境管理,实行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广泛开展各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建设活动;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实行市、县(市、区)级绿色校园同创,在创建县(市、区)级绿色校园基础上创建市级绿色校园。

(三)实现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全覆盖

加强教育“争先”工作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局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加强督导;加快推进教育强镇(街)复评进程;加大对浈江、曲江、始兴、仁化、乐昌、南雄、新丰、翁源等8县(市、区)教育“争先”督导力度;争取市财政落实县(市、区)教育“争先”奖补资金;加大发展力度,力促市区及县城教育发展“短板”得到有效解决,如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低于65%(曲江、乐昌、南雄、新丰、翁源);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低于35%(曲江、南雄、始兴、仁化、新丰、乳源);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低于80%(曲江、乐昌、始兴、仁化、新丰、乳源);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比例低于10%(曲江、乐昌、南雄、始兴、仁化、新丰、翁源、乳源);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小学科学等学科专业教师配置不足,教师结构性缺员现象比较明显,教学实验、实训、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及寄宿生生活指导等教辅人员配备不齐;公办幼儿园比率低于30%(浈江、武江、曲江、乐昌、翁源);中职学校毕业生“双证率”低于98%;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合格率存在水分,自报数据与省抽检数据相差甚远;大班额现象比较严重(小学、初中、高中均有大班额,小学最严重,各地都存在,尤以乐昌、浈江、武江、翁源、曲江等地突出)。

(四)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县管”改革,“县管校聘”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是对现行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从长远来看,势必对教师专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以及教育均衡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改革难点在“校聘”,为稳妥推进改革,采取分步实施,试点推进;推进改革过程中,逐步制订并完善编制使用管理制度、岗位设置与使用制度、岗位竞聘制度、教师退出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试点推进“校聘”改革,各地要理清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管理权限清单,指导学校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教师竞聘方案,选取部分学校先行先试;与韶关学院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协商,组建我市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研究团队,财政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加快教师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教师成长平台,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价服务,采取信息化、多元化手段评价校长和教师。

(五)深化省市共建韶关学院,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加强校企合作建设工作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韶关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韶关市推进韶关学院省市共建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审议并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市共建韶关学院实施方案(草案)》,确定市、校共建重点项目和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并提请市政府审议、印发《韶关大学科技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草拟《韶关学院高层次人才及高层次团队引育实施意见》,为韶关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支持;完善韶关市与韶关学院共建重点学科实施方案,明确共建市级重点学科目标、任务,落实资金扶持计划;支持配合韶关学院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推进校地、校企合作,提升韶关学院服务地方能力。

(六)创建70所市级文明校园

一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按章程实施管理,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开展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的共青团、少先队主题或社团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所在地社区家长学校师资、课程等资源,加强家庭教育。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师德教育,严格师德管理,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五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体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要求和劳动技能培养的校园文化活动。六是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实现校园环境干净整洁、优雅宜人。重点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七是加强特色创新。鼓励和引导学校创特色,形成品牌。八是实施动态管理。实施涉及违纪违法、意识形态问题、安全事故等7项“一票否决”和扣分项目动态管理。九是对获市级文明校园称号学校进行补助。十是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七)推进韶关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智慧教育产业

充分发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推动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尽快推动网络链路改造升级工作实施,加强信息化专技师资和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齐人员。

(八)加快推进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工作

3月底前,会同市经信局、科技局召开市区产业园、国企、民企用工需求与中职、技校培养对接洽谈会,促进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督促和协调市、县两级财政足额安排创建项目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2018年底前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指导和帮助新丰县加快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建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通过省评估;研究拟定并提请市政府审议、印发《韶关市促进产教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行业企业职责义务和激励政策;加强品牌专业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双精准”示范专业,充分发挥其辐射和示范作用。

(九)加强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和优化布局,推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力争2018年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5%

全面推动实施韶关市发展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发挥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体作用,持续推进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大力发展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积极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补助、扶持和监管工作,逐年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持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总量中的比例;积极探索制定《韶关市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标准》,力图公共财政学前教育补助方面有所创新,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政府支持有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扩大校园面积,增加学位。

(十)建设广东北江中学学生宿舍楼,新建校舍宿舍8740平方米,年底前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项目由市代建局实施代建,我局积极配合市代建局招投标工作、北中规划用地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申报,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如期实施。

(十一)推进原市机关一幼改扩建项目,拆除3栋旧楼,新建教学用房1143平方米,年底前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目前机关一幼正在办理原粮食局旧办公楼的资产处置和土地划转手续,春节后市代建局入场准备实施,把握教育规律,在暑假期间抓紧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工作责任机制

由分管局领导组织工作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制定每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安排,落实工作推进措施,形成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负责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实行工作协调机制

分管局领导和工作牵头科室要加强分析研判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配合科室一起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举措;尤其涉及跨单位的工作,要加强与所涉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合力推进。

(三)实行工作反馈机制

工作牵头科室做到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分管局领导两周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局主要领导一个月召开一次局班子重点工作推进汇报会,同时两个月向分管市领导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行工作督查机制

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按进度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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