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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问答

作者:基教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4-03 15: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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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学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是什么?

根据《关于2018年秋季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8〕30号)文件要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年满6 周岁(2012 年8 月31 日以前〈含8 月31 日〉出生)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下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当地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二、小学、初中招生是如何划片的?

小学、初中划片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并从当地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划片认定依据继续按照《关于2017年秋季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7〕12号)执行。

三、家长何时何地办理孩子入学报名?

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由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厂矿教培处(科)自行安排。小学六年级学生入读初中统一在所就读小学报名(报读民办初中的还需按照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指引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5-30日。

四、入学信息登记何时截止?

2018年6月30日前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受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其中流动人口子女、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也应在6月30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办理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

五、今年我市小学升初中还有体育、艺术特长生吗?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教基一厅〔2017〕1号文、教基厅〔2018〕5号文的要 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审定的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学校2018年可按规定招收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5%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特长生原则上面向本县(市、区)范围,非经审定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只能进行体育、艺术方面的技能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选拔性测试。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同时送初中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19日—5月20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5月30日完成。

六、今年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是否可以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

根据《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关于“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学校,接受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都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要求,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继续坚持按免试入学原则进行招生,且不得与杯赛成绩挂钩。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学校。

七、民办中小学举办“校园开放日”可以组织统一测试吗?

不能。民办中小学举办的“校园开放日”只能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不得同时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测试或面谈(包括体验课),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

八、今年民办学校是否可以先于公办学校招生?有什么变化?

不可以。根据教育部、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在《关于2018年秋季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8〕30号)中明确:“各地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招生主要包括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等环节。同步报名主要指:民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报名须在各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与当地公办小学一年级报名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为主,报名时间与公办初中学校相同,均为2018年6月25-30日;同步录取主要指: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通知书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同时于7月21日发出,并与公办学校同时在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

九、今年我市民办初中如何招生?具体时间安排有无统一要求?

今年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如需采取面谈方式招生的,统一在7月15—17日进行,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须于7月14日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于面谈当天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查,且只能组织一轮面谈;7月18—19日为家长向学校确认录取时间,7月20日为学校上报录取名单至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

十、民办初中招生如果采用面谈形式,有哪些内容?

民办学校仅可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

十一、今年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

今年,教育部针对当前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实“十项严禁”纪律。省教育厅也加强了对民办学校招生的指导和管理。为此,我市对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坚持“五个公开”(公开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面谈(包括体验课)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并细化相关监管要求。一是要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二是规范民办学校发布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三是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面谈的程序和方法。民办学校仅可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四是民办学校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组织测试或面谈。并且严禁“六种行为”: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本意见规定时间以前进行招生;借助中间方(含社会培训机构)通过组织考试、竞赛或培训等形式选拔生源;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委托小学推荐优秀生源,组织小学或变相组织小学推荐优秀生源;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发生以上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在仁化县乡镇村民,现在在市区打工,属于流动人口吗?

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

十三、本市其他县区进城务工,要在韶关就读小学,需要哪些条件?

市内跨县域流动的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当地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监护人本人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如申请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则需持有当地房地产权证明);三是具有本市户籍。

十四、户口在广州,现在在韶关做生意,小孩想在韶关就读初一,需要哪些条件?

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我市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十五、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小孩准备就读小学,在哪里办理?

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合法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相关证明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办妥。持上述证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符合划片条件的与当地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入学待遇,不符合划片条件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其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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