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
市教育局服务项目办事流程
一、项目名称
办理子女入学(园)
二、所需材料
除需高层次人才相关身份证明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入园
户口簿、拟入园幼儿的免疫接种查验证明、健康卡,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均为原件)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新生入学
1.本市户籍人口
户口簿(原件)、出生证(原件)
2.非本市户籍人口
(1)户口簿、儿童出生证、监护人居住证(以上均为原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街道或居委会公章);
(3)监护人的工作单位接收证明或务工单位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就学联系函。
(三)普通高中新生入学
户口簿(原件),当年的《中考报名表》及经户籍所在地级市盖章确认的中考成绩、新生录取通知书,该生当年中考成绩在当地录取排位证明。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需加盖转出学校印章及所在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
3.《学生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五)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学(仅限高一、高二学生,高三不得转学)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地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3.《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
三、责任单位 韶关市教育局
四、承办部门 基础教育科
五、受理材料地点
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园25栋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及市直学校<幼儿园>的入学、转学工作,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基础教育科负责协调)
六、联系电话 0751-8777060
七、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