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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作者:职成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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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普通高中设立审批

一.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二.审批对象:社会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广东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四.审批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及当地教育规划。

五.申报材料:

1、韶关市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表(原件);

2、城建部门出具的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01年9月1日后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出具的校舍安全鉴定报告;

3、消防部门出具的校舍《消防验收意见书》;

4、法定代表人、拟任校长及其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校长上岗证、教师资格证等),同时提交原件以供核对;

5、学校管理章程。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上传开办申请;

2、打印《申报审批表》;

3、提交材料;

4、现场确认;

5、认定审批;

6、审批结束,发放证书。

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许可时限:4年

十.承办科室: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十一.咨询电话:0751-8614368

十二.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204房

十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

一.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二.审批对象:社会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四.审批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及当地教育规划。

五.申报材料:

1、韶关市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表(原件);

2、城建部门出具的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01年9月1日后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出具的校舍安全鉴定报告;

3、消防部门出具的校舍《消防验收意见书》;

4、法定代表人、拟任校长及其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校长上岗证、教师资格证等),同时提交原件以供核对;

5、学校管理章程。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上传开办申请;

2、打印《申报审批表》;

3、提交材料;

4、现场确认;

5、认定审批;

6、审批结束,发放证书。

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许可时限:4年

十.承办科室: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十一.咨询电话:0751-8614368

十二.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204房

十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民办普通高中变更审批

 

一.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二.审批对象:学校举办者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8条。

四.审批条件:

1、提供变更内容的有效法律证明;

2、材料齐全。

五.申报材料:

1、《韶关市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报表》;

2、变更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上传开办申请

2、填制《变更申请表>

3、提交材料

4、审核材料

5、审批结束,给回复。

七.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许可时限:无许可时限

十.承办科室: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十一.咨询电话:0751-8614368

 十二.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204房

十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变更审批

 

一.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二.审批对象:学校举办者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8条。

四.审批条件:

1、提供变更内容的有效法律证明;

2、材料齐全。

五.申报材料:

1、《韶关市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报表》;

2、变更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上传开办申请

2、填制《变更申请表>

3、提交材料

4、审核材料

5、审批结束,给回复。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许可时限:无许可时限

十.承办科室: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十一.咨询电话:0751-8614368

 十二.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204房

十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民办普通高中年检

 

一.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二.审批对象:民办普通高中

三.审批依据:

1、广东省《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

2、《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

四.审批条件:

经韶关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

五.申报材料:

1、韶关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

2、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其它需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申请年检;

2、填制《年检报告书》;

3、提交材料;

4审核材料;

5、年检结束,给意见。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许可时限:1年

十.承办科室: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十一.咨询电话:0751-8614368

十二.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204房

十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

 

一.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二.审批对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三.审批依据:

1、广东省《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

2、《广东省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四.审批条件:

经韶关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

五.申报材料:

1、韶关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

2、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其它需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申请年检;

2、填制《年检报告书》;

3、提交材料;

4、审核材料;

5、年检结束,给意见。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许可时限:1年

十.承办科室: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十一.咨询电话:0751-8614368

十二.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204房

十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

 

一.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二.审批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工中专)

三.审批依据: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四.审批条件:

1、经批准和备案的专业;

2、已办理入学注册备案并修业完毕的学生。

五.申报材料:

1、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

2、新生学籍录入名册原件(一份);

3、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查表(一式三份);

4、学生学籍卡(一式两份)。

六.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申请

2、准备好材料

3、提交材料

4审核材料

5、验印结束,打印毕业证书。

七.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许可时限:无许可年限

十.承办科室: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

十一.咨询电话:0751-8614368

十二.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204房

十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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