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已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定于5月26日15时公布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小程序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百度小程序查询
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
(三)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
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申请复查程序。在我市考区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韶关市教育局大楼9楼市招考中心902室(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纸质申请成绩复查,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对复查后成绩无变更的,市招考中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