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招考中心〔2017〕10号
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各报名点:
现将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的有关事项和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通知有关考生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和确认。志愿填报期间(含征集志愿时间),各报名点应结合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志愿表打印签名工作,确保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依据学考录取)宣传资料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依据学考录取)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