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410)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条件及要求
符合部、省关于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条件要求,符合韶关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4410)要求且已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所有考生应根据本报考点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含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报名(缴费)和提交核验材料。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未按相关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的考生和报名无效者将不允许在本报考点参加考试。
审核时间安排
(一)报名材料网上审核时间
10月27日8∶30至10月31日17∶00。
报考点出具首次审核结论截止时间
10月30日12∶00。
(三)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
10月31日12∶00。
首次审核不通过或待补充材料的考生,须在10月31日12∶00在此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审核材料,逾期不能补传重审。请考生务必查看清楚审核结果,预留充足的时间,以免在材料不完善时,没有充足的时间及时修改或补充材料。
三、报名材料网上审核结论
考生须关注“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并绑定微信账号,请
留意接收系统审核信息提醒,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系统查看审核结论,包括:
1.待审核:表示材料已提交,请耐心等待审核。
2.待补充材料:表示材料不符合要求,请考生根据提示信息,及时补充材料或修改,并重新查看审核结果。
3.待重审:表示已重新上传材料,等待重新审核。
4.审核通过:表示已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审核。
5.审核不通过:表示因不符合本报考点的报考条件或材料问题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无效。考生需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报名和考试。
如需进一步核实考生个别证件材料,将要求考生携带有
关原始证明材料到报考点现场审核,现场提交原始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审核确认期间不受理补报名或补缴费。未缴费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无法进行报名材料网上审核。
(二)报名系统已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上传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并应主动联系招生单位确认本人材料是否满足要求,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本报考点仅负责收集相关材料,不负责学历(学籍)材料审核。
(三)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审核工作要求,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材料上传,并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如考生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在10月30日前主动联系报考点并告知情况。因考生未按时提交合格材料,或多次提交仍然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造成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如需申请考试合理便利,请携带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医院诊断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考生申请表》、《残疾人申请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于2026年10月31日前到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现场提交申请。
(六)请密切关注韶关市教育局官网及“韶关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考试动态,同时留意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消息。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8912116(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韶关市教育局9楼市招生考试中心902室。
(八)本文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五、特别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三)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交虚假材料导致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不能录取或录取无效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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