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花费少、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已受教育程度、居住区域和身体条件等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的需要自主地选择报考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规模和学制的限制,考试合格一科即可获得该科的学分,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积满学分即可毕业;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可以边工作边自学边应考,也可以自主地选择是否参加助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助学辅导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本科两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四种。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置);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国家授权的考试机构管理实施,分省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办公室,作为本省(区、市)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办公室,负责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设在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内(办公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韶关市教育局902室)。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新生报名一年三次(11月中下旬,2月中下旬,8月中下旬),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4月、10月,具体时间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等相关信息均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eea.gd.gov.cn/)、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eeagd.edu.cn/selfec/)、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韶关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sg.gov.cn/)、韶关教育信息官微发布。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均由考生自主在线上完成,自行线上选择主考学校(毕业证颁发学校)和专业;不存在任何“招生中介”“招生教师”。自学考试实行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因此,自学考试无学制限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以考生当次报考实际课程数(根据当次考试需求选择报考一门或多门课程;最多不超过4门)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根据提示缴纳;无须其他学费,无所谓助学金、“圆梦计划”等形式资金补助,我市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自学考试招生,请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与社会考试科电话:0751-8912116咨询。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