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南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上半年为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办理,下半年为社会人员办理。具体报名时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的有关通知进行,届时通过韶关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发出通知。
一、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
(一)审批流程: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 → 到指定医院体检 →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 认定审批 → 认定结束:发放证书。
(二)相关说明: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由毕业院校统一组织。
二、社会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
(一)审批流程: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 → 到指定医院体检 →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 组织测试 → 认定审批 → 认定结束:发放证书。
(二)相关说明:
1、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如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职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表)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需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在网上报名,经体检合格后,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相关的认定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①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⑧近期大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收费标准和依据
教师资格考试费每人240元(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与学历相应的教师资格免收考试费),收费依据粤价[2010]814号。
三、其他
(一)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1-6919621。
市行政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51-8877229。
(二)普通话测试由韶关市语委办组织,地点:韶关市教育局大院韶关市教学研究室,联系电话:0751-8614698。
(三)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证书可通过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培训取得,或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证书的有效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32号)执行。
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751-8121921。
韶关市招考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0751-8912116。
(四)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
韶关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gedu.gov.cn。
附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
| 认定机构
| 区号
| 电话
| 通信地址
|
1
| 乐昌市教育局
| 0751
| 5569052
| 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
2
| 南雄市教育局
| 0751
| 3825197
| 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
|
3
| 仁化县教育局
| 0751
| 6355700
| 仁化县新城路30号
|
4
| 始兴县教育局
| 0751
| 3330313
| 始兴县北门路95号
|
5
| 翁源县教育局
| 0751
| 2873961
| 翁源县龙仙镇幸福路47号
|
6
| 新丰县教育局
| 0751
| 2256005
| 新丰县丰城街道文体西路1号
|
7
| 乳源县教育局
| 0751
| 5382327
| 乳源县乳城镇解放南路
|
8
| 曲江区教育局
| 0751
| 6683340
| 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7楼
|
9
| 浈江区教育局
| 0751
| 8917293
| 浈江区西堤横街4号
|
10
| 武江区教育局
| 0751
| 8155370
| 武江区红玫路2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