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审备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现役军人需由政治部出具介绍信)。
2.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的考生,须交验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