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 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地市教育考试机构,由地市教育考试机构告知 考生。
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复核结果将由复核受理单位负责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