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业务 > 业务知识库 > 学校

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应知应会清单

作者: 来源:市招考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30 14:40:42
【打印】 【字体:

  

  16月份普通高考包括哪些考试科目?

  广东省普通高考实行“3+1+2”考试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历史二选一,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选二。

  2高考各科目考试具体如何安排?

  考试安排在67日—9举行具体如下:

考试日期

上午

下午

67

语文 9:00-11:30

数学 15:00-17:00

68

物理/历史 9:00-10:15

外语 15:00-17:00

69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每科考试时长为75分钟;69日上午化学与地理两门科目之间、下午思想政治与生物学两门科目之间间隔75分钟。

  36月份普通高考各科目卷面分值是多少?

  高考文化总成绩卷面满分值为750分,由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满分150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科目满分100分。物理、历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考生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

  4、考生如何打印高考准考证?

  63日起,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或者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打印。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发布的相关公告。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应注意哪些事项?

  1)高考将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考生入场进行检查,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所有与考试无关物品存放在指定存放点,一律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考生务必按照考点和学校要求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的安检时间,迟到考生应按程序进行安检,由此延误考试由考生自负责任

  2)各考点提前组织考生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所有考生要求核查准考证、身份证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核验。

  3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安检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4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按不同科目认真核查考点(学校)和考场(课室)是否正确,避免走错考点或考场。一般情况下,考生69日的考场与67-8日的考场不同,69日上午的考场与下午的考场不同。进入考场后,须按指定的位置入座。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6、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哪些证件?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7、身份证遗失,该如何处理?

  考生可提前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开具带有考生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开考前临时发现遗失的,可联系班主任或者考点相关老师处理,不要返回寻找,以免耽误考试入场。

  8、考生入场违禁物品自查该注意哪些?

  考生入场考试前,应当先自行检查是否携带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考试相关资料(含有字迹的纸张、上一场次考试资料等),检查准考证是否有准考证内容以外字迹。如果有,应当在开考前取出,按规定存放。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将按考试作弊处理。考生带入考场的文具袋和水杯应为透明的,可看到里面所装物品。

  9、迟到考生是否可以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开考15分钟后(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考试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10、考生如何验证身份进入考场?

  考生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通过人脸识别考生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11、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条形码后,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页数,若有多张答题卡应认真核对答题卡页面是否正确;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科目是否与准考证上的内容相一致,如有缺页、空白页、漏印及条形码与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号不一致,举手说明更换。

  12、考生如何正确粘贴条形码?

  考生必须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内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粘贴条形码时,需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响答题卡的扫描。当一份试卷有多张答题卡时,每一张答题卡上都要粘贴条形码。

  13、考试开始和结束时,该注意什么?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点统一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作答双手下垂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在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作答的,按考试违规论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14、考生须用2B铅笔填涂的信息点包括哪些?

  考生2B铅笔填涂以下栏目:①试卷类型(根据所发试卷选AB普通高考各科都分AB);②选择题答题区的答案选项信息点;③选做题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信息点。考生错填或漏填试卷类型和选做题信息点的,其选择题(客观题)和选做题答案无效。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牌的2B铅笔,使用假2B铅笔和非2B标准铅笔可能影响答题卡扫描。

  15、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用2B铅笔填涂相应选做题题号信息点。漏涂、错涂、多涂,答案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生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题题号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16、考生如何正确填涂选做题信息点?

  考生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看清题号,同时,必须将自己选择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旁边的信息点“   ”用2B铅笔涂满涂黑。漏涂、错涂、全涂选做题信息点,选做题答案无效,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7、考生可否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科目(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禁止考生提前交卷。

  18、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否将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考试过程应注意哪些行为?

  考试将启用智能巡考,对考生考试过程的行为进行分析,考生在考试过程要遵守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不要有东张西望、传递物品、延时作答等违纪行为。

  20、考试违规行为包括哪些?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高考报名各科考试成绩: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1)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1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1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21、考生应了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