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并在报到期限内到相关单位报到。如在报到期限内遗失报到证,应及时向毕业学校报告,并由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生参加就业时确实需要报到证明,可经毕业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实相关情况后可出具派遣证明。
具体情况可向省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