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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19年4月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作者: 来源: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发布时间:2019-04-10 08: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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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均须凭当期报考后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之前发放的我省自学考试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上将标明本次考试座位安排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尽早打印,妥善保管,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413-1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请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等必须文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当期报考后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可。考生如丢失身份证的可用临时身份证代替,其他如驾驶证、社保卡、户口簿、学生证等证件一律无效。

3试卷由问卷和答题纸两部分组成。考生领到试卷后,须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题纸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报考课程相符,试卷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要求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报考课程外试卷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卷发放后,须按要求在答题纸指定位置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不抄写者不予办理省际转考等业务。答题纸“选择题答题区”须用2B铅笔填涂,其他区域的书写或作答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答题区域的指定题号处按要求作答;作答时需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的,可先用铅笔辅助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确认。答题纸不得折叠、污损、弄皱、弄破,不得作任何标记。不按规定作答,答题无效。

4、考生可在开考前20分钟有序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进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座位、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议论。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对应签名框内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缺考。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5考生作答前必须先在每张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姓名、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错写、漏写、字迹不清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试卷按0分计

6、考生应讲诚信并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禁止携带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必须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考生携带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遗失,考点不承担责任。

7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员清点整理试卷、草稿纸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严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所有考场均有监控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监控和录像。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预祝考生考试顺利,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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