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上午,韶关市民办教育暨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召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局、市住管局
、市公安消防局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武江、浈江、曲江等三区相应的部门负责同志共27人参加会议。
市教育局督导室彭水林主任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18年整顿韶关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的情况。2018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
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6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分成6个小组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治理、中
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等工作开展检查,进一步促进各地各校落实举措,抓好整改,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
外负担、坚决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目前为止,全市完成网上登记,符合设置标准的培训机构共有92所。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主要问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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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部分培训机构证照不齐全,有超范围经营现象。校外托管机构绝大部分都达不到省、市校外托管机构设置的标准要求,部分办理了工
商营业执照的校外托管机构,除托管服务外还进行学习辅导活动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二是所聘用的教师没有持证上岗的比例大,管理不够
规范,服务水平不高。
三是安全工作有待加强。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设于租用的居民区,教室狭小、窗户无防护设施、通道不畅,
基本上未配置安全保卫人员和安保设施,管理制度不建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部分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
随后,各相关部门与会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围绕我市民办教育工作、校外托管(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以及《韶关市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办法》(试行)(韶府规【2018】4号)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市教育局梁丽娟副局长作了总结发
言: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132号)和《韶关市切
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依
法治理,从严治理,分类治理。对我市无证办学、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进行整治,该
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同时也要保护支持规范依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要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市教育局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及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稳步
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治理工作,
三、提请市政府有出台补充意见。自《韶关市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韶府规【2018】4号)实施以来,在具体管理过程中
遇到的各种问题无法依照“办法”解决。另外机构改革后,我市相关部门的职能发生了改变。为加强我市民办教育的管理,促进我市校外托
管(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必要提请市政府出台一个补充意见。(市教育局职成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