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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韶关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作者: 来源:基财科 发布时间:2026-10-09 09: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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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

  2025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不含技工学校、省属高校,下同)889[3]所,在校生56.02万人,专任教师3.61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4]达10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5]100.1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96.64%。

  二、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500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7]460所,占全市幼儿园的92%。

  全市共有学前教育[8]入园幼儿2.09万人,在园幼儿7.52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6.96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的92.61%。

  全市共有学前教育专任教师[9]5662人,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比例95.37%。

  三、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338所。义务教育阶段[11]招生8.3万人,在校生38.56万人,专任教师2.38万人。

  (一)小学[12]

  全市共有普通小学210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93个。

  全市小学招生3.52万人,在校生24.47万人,毕业生4.82万人。

  全市共有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3]1.41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4]99.99%,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85.33%。

  (二)初中[15]

  全市共有初中128所,其中初级中学7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9所。初中招生4.78万人,在校生14.09万人,毕业生4.4万人。

  全市共有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6]970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9%,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5.32%。

  四、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1所。

  全市共招收各种形式[17]的特殊教育学生688人,在校生3320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982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29.58%。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8]290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共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39所。高中阶段招生3.6万人,在校生9.85万人,毕业生2.91万人。

  (一)普通高中[19]

  全市共有普通高中27所,其中完全中学20所,高级中学7所。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2.26万人,在校生6.13万人,毕业生1.86万人。

  全市共有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20]4439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7%。

  (二)中等职业教育[21]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2所。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22]招生1.35万人,在校生3.72万人,毕业生1.06万人。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3]1950人,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7.18%,“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63.47%。

  六、民办教育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48所,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39.15%。在校生7.49万人,占全市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13.36%。其中:

  民办幼儿园332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比例66.4%;在园幼儿3.98万人,占全市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比例52.96%。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9所,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比例2.66%;在校生1.66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例4.29%。

  民办普通高中4所,占全市普通高中总数的比例14.81%;在校生5202人,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8.49%。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所,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25%;在校生1.33万人,占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35.75%。

  附注: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市级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市级两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和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

  [3].含1所专门学校。

  [4].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7].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8].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幼儿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9].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1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1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12].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

  [13].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4].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5].初中学校数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

  [16].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7].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18].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其他普通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9].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0].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1].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22].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23].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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