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韶关市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韶市教〔2026〕10号)要求,根据考生申请,经市属初中学校初步审核,共有15名考生获得初审通过,其中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11人,受到表彰奖励现役军人子女1人,曾在作战部队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子女1人,各加18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1人,其他现役军人子女1人,在同一批次投档时享受同分优先录取优待。现将拟优待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7月1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韶关市教育局提出(须实名反映,否则将不予受理)。投诉电话:8777060(韶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778745(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
附件:2026年韶关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优待考生情况表 .xlsx
韶关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