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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芙蓉新城和江湾片区SG-WJ-04-04-0203等地块控规局部调整的公示

作者: 来源:基财科 发布时间:2025-07-02 17: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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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城市实际建设需求,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依法进行公示。

  1.公示类型:片区控规局部调整公示

  2.公示期限:20250702日至20250712

  3.公示方式:

  ①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

  ②现场公示:在建设项目拟建位置现场进行公示

  4.建设项目名称:芙蓉新城和江湾片区SG-WJ-04-04-0203等地块控规局部调整论证

  5.建设位置:百旺路和丹霞大道中交叉口东北侧。

  6.公示主要内容:

  (1)调整内容

  SG-WJ-04-04-0203SG-WJ-04-04-0102SG-WJ-04-04-0205ASG-WJ-04-04-0210SG-WJ-04-04-0211等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幼儿园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用地指标按原控规该地类用途指标落实。

  其他涉及用地性质同步开展调整,用地指标按原控规该地类用途指标落实。

  (2)根据对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的调整

  SG-WJ-04-04-0203A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6599平方米;

  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

  SG-WJ-04-04-0209A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7961平方米;

  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

  SG-WJ-04-04-0216A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性质:幼儿园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271平方米;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

  SG-WJ-QT-04-0201A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性质: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076平方米;

  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24mSG-WJ-04-04-0204A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性质:防护绿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904平方米;

  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85%;建筑高度:≤12米;

  SG-WJ-CKW-05-0104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1502平方米;

  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高度:≤80

  7.公示说明

  1)图仅为示意图,具体以最终审批成果为准。

  (2)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次公示事项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韶关市教育局基建财务科收,邮政编码:512029咨询电话:6919638

  (4)意见有效反馈期:2025072日至20250712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6)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2025072日至20250712日)向韶关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7)听证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项目公示图


  韶关市教育局

  202507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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