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韶教罚〔2024〕1号。
案件名称:民办学校管理混乱等违法行为案。
当事人名称:韶关市北江中等职业学校
当事人类型:法人。
违法事实:根据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专项审计报告及教育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的事实,行政处罚相对人韶关市北江中等职业学校主要的违法事实:1.民办学校出借办学许可证;2.违反规定招生;3.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招生;2.吊销办学许可证。
执法主体名称:韶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