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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面试通知

作者: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6-21 2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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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面试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韶关考区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韶关考区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我局已完成资格审核工作,最终进入面试人员有27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相关事项及要求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72日上午830分。面试人员请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上午8时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面试地点

  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三)面试内容

  1.应聘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其中试教占80%,答辩占20%),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2.应聘校医面试以答辩和实际操作为主(其中答辩占20%,实操占80%),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3.应聘图书管理员岗位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考核。

  (四)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进入候考室时只能携带黑色水笔,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对讲机、手提电脑、手机等,如有携带一律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作违纪处理。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373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体检与考察

  ㈠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㈡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㈠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㈡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㈣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㈤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需从接到调档通知起尽快办理调档手续。聘用手续办好后,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人员如果是社会人员,已经签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未到期,则需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招聘单位方可办理调档手续;如拟聘人员在体检通过后一个月内未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材料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我市人才政策规定范围的人员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1

        附件:2023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韶关市教育局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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