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是一所经教育部门审批并直属浈江区教育局管理的民办初级中学。学校创办于2003年,是韶关市创办较早、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2005年,我校被韶关市教育局授予“韶关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我校顺利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评估;2013年,市教育局授予我校“韶关市德育示范学校”称号;2014年,我校再次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复核验收;2015~2020年连续五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教学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17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依法治校”达标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16、2018年先后两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7年、2019年先后两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进步奖” 的荣誉称号;2020年我校团委还被共青团市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的称号;2019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20年被韶关市教育局授予“韶关市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20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2021年再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学校位于韶南大道金沙小区旁,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学校坚持“重学历、资历、更看能力、效率”的用人理念。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各学科优秀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经应聘考核程序后择优录取,有教学工作经验的学科骨干教师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学校安排;
(三)仪表端庄,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学科专业优秀,有教育情怀的优秀教师。
三、招聘岗位
语文4人、数学6人、英语2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1人、道德与法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武术方向)、心理学1人。
四、工资待遇
(一)学校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即:社保、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教师依据岗位工龄职称工作量及业绩等情况每年税前总收入10-15万元;特别优秀的学科教师、具备学科竞赛主教练能力和水平的骨干教师年薪面议。
(三)人事关系:属民办性质教师,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五、应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毕业证书;2.教师资格证书;3.身份证;4.个人简历;5.获奖业绩证书。(邮箱方式须注明“姓名+应聘XX科目或岗位);
(二)学校将对投交的简历材料进行审核,由专人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笔试→说课→面试→体检录取(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将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五)应聘考核地点:韶关市韶南大道中2号行之实验学校内。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场防疫安排及考生要求:
⒈严格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防控措施,组织好人员健康管理、现场秩序管理、场所通风消毒和卫生清洁等工作。
考生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N95口罩,没有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考前安排工作人员,将所有考场窗户全部打开,确保通风。对考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配备满足场所所需的洗手液和消毒液,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可以使用。
准备备用特情考场,预防突发情况。
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有以下情形的,需安排至特情考场考试:
1.考生入场前体温检测,出现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37.3℃),现场进行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过高,由现场医务人员对出现症状人员再次进行腋下测温,经医务人员现场再次核实、诊断、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正常参加考试,启用特情考场;体温继续异常并伴有咳嗽、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做好信息登记,采取果断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安排就诊。
2.在考试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请医务人员到场对其进行初步处置,并将其转移到特情考场继续考试再检测核酸;
3.工作人员应并及时将异常考生相关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在特情考场考生佩戴一次性N95口罩,特情考场的考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N95口罩、医用面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考场必须全程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韶南大道中2号行之实验学校
邮编:512027
联系电话:(0751)8280823 13719736284
邮箱:sgxzsyxx@163.com。(邮箱方式须注明“姓名+应聘XX科目或岗位)
联系人:邓老师
本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