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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来源:市招生考试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23 1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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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市教〔20213

关于印发《韶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县(市)、曲江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1919号)精神,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下称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韶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县(市)、曲江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要求和操作细则。各县(市)、曲江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校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韶关市教育局

202121日  

韶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

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1919号)精神,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下称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做好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推进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确保开齐、开足相关课程;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学习和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升学生艺术和技术素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践性原则,注重考核学生动手操作和创新实践能力;坚持过程性原则,注重考核学生体育、艺术和技术的兴趣态度、知识技能的发展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因病、残等确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三甲医院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市直学校的考生报市招考中心认定

  1. 考试命题

教科院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及本地实际,开展考试命题工作。考试命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注重考查学生体育、艺术和技术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增强全局观念、合理调配教师,认真按照市教科院要求选派教师参加命题工作。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确定具体见各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要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重视技能的考核。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根据实施办法制定本校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终结性评价由市教育局统筹考试管理和监督工作,县(市)、曲江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各学校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集中测试,其它科目采用上机测试。申请同等学历人员报名及考试地点按户籍由市、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

      (四)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时间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的规定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终结性评价测试安排在3学期末(12月),2019年秋季入学学生安排在4学期4月或5月)有特殊情况需补考的,下一学年度学生考试时间安排补考;体育与健康科目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后),测试不及格,可以补测1次,补考安排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过程性评价根据课程的进度确定,一般在课程结束后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五)成绩呈现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成绩组成。各学科最终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

      四、考务工作要求

市招考中心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市)、曲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做好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对考试的考务管理等提出规范要求,指导各县(市)、曲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做好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协调处置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建立监督机制,抽查各学校考试实施情况,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县(市)、曲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协调、考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各考点负责具体的考务实施工作要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各项制度,做实做细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务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强考点建设,规范考务管理,强化考试安全。

  1. 抓好考点建设,做好考点设施设备配备工作

考点要保障考试所用的器材和水电、通风、消防安全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管理制度健全,满足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包括技能考查的需要。加强对考试所需器材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疫、防止漏电等工作。

  1. 加强考务队伍建设

要严格把关,挑选责任心强、政治和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考试考务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督促考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认真开展考前全员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保密、考务管理、预防作弊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纪律教育,确保考务工作人员明确要求,严格履职。

  1.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

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考试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考点主考是落实考风考纪的第一责任人,严格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要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有监控设备的考点要启用监控系统,对考试全过程全部录像并留存备查,没有监控设备的考点要加派人手,加大巡视力度。考试期间,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考点、各学校的巡视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运转。

  1. 强化考试安全管理,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

要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保密措施。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重大事情报告制度,确保发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处

  1.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使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考试纪律,知晓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后果,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试违规查处力度,严打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或作弊者,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曲江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健全工作机制。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考试“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教学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课程。要推进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课程教学改革,将学生在校内外开展的有关课外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课堂教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评价管理

校要加强过程性评价管理,指导教师准确把握考试评价标准,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组织考试进行随机抽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经费保障

市招考中心要做好考试命题、机考服务和市直考点考务组织的经费预算及人员配备,各县(市)、曲江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考务组织经费预算及人员配备。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落实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印发。

本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学生开始实行

本办法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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