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文件要求,我市为参加4月延期考试后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单独安排毕业审核工作。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批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毕业证书。
一、办理时间
个人网上申请:9月10日–15日。
现场提交材料审核时间:9月14日-15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7∶00。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13号一楼112室,电话:0751-8912116。
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申请9月毕业的考生,须在8月31日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9月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8月31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以下简称“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
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应在当次办理毕业初审的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毕
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交有关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内容及格式作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考生应按我市规定的初审时间和地点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填写个人简历由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
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
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本次办理毕业申请时,在新旧专业名称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二)我办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终审核权、解释权归省自考办。
(三)考生必须在2020年9月15日前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若不按时上交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0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省考办公布时间为准,请留意韶关市教育局(http://jy.sg.gov.cn/)网站发布的通知,毕业时间以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准。
(五)考生办理毕业初审后,如需开具学历证明的或需申请学士学位的,应自行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然后参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89338633、38627855。
(六)目前我市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我中心将采取体温检测、粤康码查验等措施,如考生粤康码非绿码必须提前与我中心进行联系。请考生在提交材料时,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