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 新闻发布会

韶关市教育局2017年韶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19 09:43:50
【打印】 【字体:

黄叶亭

(2017年5月17日)

尊敬的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热忱欢迎各位出席这次新闻发布会。受张立江局长的委托,由我向新闻界的朋友们发布韶关教育新闻。

今天的教育新闻发布会我主要向大家介绍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继续加大我市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力度,促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和“进一步推行多样化的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中招制度改革要求,在总结我市往年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27号)精神,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修订印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1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于4月12日转发了《转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韶教联〔2017〕4号),就2017年全市高中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5月2日制发了《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7〕32号),就全市普通高中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就加强招生管理,加大改革力度,规范招生行为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5月10日,由韶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印发〈韶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韶市招考委〔2017〕2号),对招生的工作流程、具体操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力求更进一步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使百姓关注的招生政策更加公开、公正、公平。

二、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体情况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1.72万人(其中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分别为:广东北江中学900人,市一中900人,市田家炳中学650人,韶关市五中计划招生14个班700人,韶关市二中<含曲仁中学,下同>计划招生18个班810人;市属民办普通高中韶关实验中学600人);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计划招生1.4万人。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人数为30518人(毕业生数比去年减少483人),可见,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位十分充裕,完全可以满足初中毕业生的就读需求。

三、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上的四大重要变化

变化一: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继续推进“大互通”实施,初中毕业生可选择的普通高中学校数量更多。

为进一步满足百姓对普通高中优质学位的选择需求,为进一步加大中招制度改革力度,促进各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结合近年来我市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人员合理流动变化趋势,我市自2016年起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大互通”工作,进展顺利。2017年,在保持市直普通高中面向全大市招生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在上一年实施“大互通”范围的基础上,今年南雄中学、翁源中学、新丰县一中也按照计划加入到“大互通”行列之中,即:

1.始兴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一中、南雄中学、翁源中学、新丰县一中与曲江区属普通高中各拿出招生计划的50%实现招生生源互相开放(另外50%属指标到校,县属学校仍面向原区域招生,区属学校按市文件执行);乳源高级中学由于指标到校比例为60%,故2017年该校拿出招生计划的40%实现招生生源互相开放;

2.翁源与新丰继续实行招生互通;

3.其他未列入的普通高中学校暂时维持原有招生范围不变。

此举进一步扩大了初中毕业生对普通高中学校优质学位的选择范围,意味着今年十个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在上年可共同选择的市直普通高中的基础上,还可选择报考南雄中学、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乐昌市一中、曲江中学、翁源中学、新丰县一中、曲江一中、韶钢一中等13所高中学校的任意一所,基本实现了十个县(市、区)的招生互通。可供全市所有考生共同选择报考的学校从原来的4所增加到19所,且其中11所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变化二:“指标到校”工作进一步推进,优惠力度进一步增大。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27号)精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2017年全市22所省一级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全部按要求推行此项政策,相关操作按《关于印发〈韶关市省一级以上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市教〔2016〕44号)文执行。农村学生入读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机会继续得到增加,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将会起到进一步有效遏制作用。特别要说明的是,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今年根据乳源县的申请,结合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在乳源高级中学试行将该校面向乳源本县的“指标到校”比例提高到60%(其中招生总数的10%统筹分配到有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的学校。“指标到校”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市招考部门组织实施,坚持招生政策和办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实行“一个面向,两个统一”,即“面向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划定分配比例、统一招生工作进程”。在优惠条件方面,今年力度进一步加大,指标生(含区域调剂指标生)由去年的“不低于市区线下10分(不含加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调整为“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在市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均可录取”。

根据《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7〕32号),今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仍然包括“免试直升实验生、指标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三类。

变化三: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一中今年恢复免试直升实验,加入免试直升高中的探索实验的学校增加到3所,学校自主招生力度加大。

2015年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一中、市田家炳中学全部加入免试直升高中的探索实验行列,对在更大的范围内打破了多年来以一次考试作为学生主要升学依据的做法,而改为更加侧重学生初中三年来的整体表现和综合素质。为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2016年我局在征求市直三所公办普通高中意见后,为全面梳理总结改革工作,暂停了当年的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一中免试直升实验,市田家炳中学则继续免试直升高中的探索实验不变。2017年,经一年的全面总结认真思考,多方听取意见,结合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今年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一中重新恢复了免试直升实验。各校免试直升人数及招生范围如下:广东北江中学45人(面向全市初中学校);韶关市一中45人(面向全市初中学校);市田家炳中学为50人(面向本校初中部)。

与以往不同的是,2017年市直三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免试实验赋予了学校更大的招生自主权:此类学生免于参加升中考试,由上述三所学校自主招生,提前录取。三所学校中,广东北江中学将以“2+1”的模式进行测试招生;韶关市第一中学只选择数学和物理两科进行测试招生;市田家炳中学面向本校初中部的直升实验生招生只采取面谈方式。此举将对我市中招改革简化操作程序、减少考试科目方面作出积极的探索,具有深远的意义。

变化四、今年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考生升学条件进一步放宽,“三个三”变成“三个一”,就地升学更加便利。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韶府办〔2013〕48号)实施四年以来,各部门密切配合,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受到多方好评。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过程相关条件的设置与我市吸引城市人口聚集的开放情况出现了一定的矛盾,考虑到我市目前高中阶段的学位现状,为进一步增加韶关的城市吸引力,让进城务工人员安心扎根韶关、建设韶关,结合高考的有关政策, 2017年5月4日,《韶关市人民政府修订印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16号)正式印发,修订的主要部分为居住证的年限及社保缴纳的年限、地点和学籍年限。具体为:自2017年起,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符合韶关市进城务工人员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即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原为“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 >、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原为“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1年以上<原为“3年”>),且其随迁子女在我市有初三1学年完整学籍的(原为“3年完整初中学籍”),不论何地户籍,其随迁子女均可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并与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此次调整意味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升学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在当地升学将更为便利。

四、组织实施及检查监督

我局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全体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学业考试,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粤教考〔2002〕3号)等要求,加强领导和管理,严格制定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保密制度、考风考纪规章制度和招生录取工作制度,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当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风考纪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人,对当地考风考纪负全责。如出现因工作过失而造成泄密、招生考试舞弊、考试成绩虚假等情况,将追究当地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政纪法纪责任。

市将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督导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负责定期督查和接受群众的投诉与调查处理。各级教育、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及学校的“一把手”要对学校招生工作负起主要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的学校及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并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局的投诉举报电话为:8777060,8912116

希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协助我们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特别是新的变化,再次感谢你们的光临。谢谢!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