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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23 16: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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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法治办〔20257号)等文件精神及市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韶关市教育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本年度共开展37次“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十五五”期间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我局加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聚焦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联合韶关学院、松山职业学校加快推动职业教育新规划,扎实推进“十五五”教育改革发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我市教育系统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及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法治教育工作计划。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完善责任制度,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加强实施案例宣传。四是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教育工作者学法用法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五是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教育入校园活动,推动形成法治校园环境。六是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在教学和活动中开展实时普法,让法治宣传工作成常态化。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住重点环节,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规则要求,对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及时召开工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四、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宣传

  一是上好法治教育课。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实施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坚持每两周开展一节法治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二是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各地各校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知识竞赛初赛,8月底我局举办了2025年韶关市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决赛和法治知识竞赛,经评审对表现优异人员予以表彰。

  三是开展法治报告会。我局于9月在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功举办了“双百”市属学校专场报告会,参加活动的师生共600人。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四是创新法治教育宣传形式。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举办青少年法治演讲比赛、法治书画比赛、法治文艺比赛、法治童话故事征文比赛、普法小使者评选、“宪法教育大课堂”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每年组织近40万大中小学生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

  (二)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完善全市法治副校长配比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和《韶关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考核细则(试行)》,健全我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督促各级学校落实聘任工作。全市中小学校聘任兼职法治副校长475人,所有学校已100%配齐。

  二是开展韶关市中小学2024年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纲要》,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不断帮助青少年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我局印发《关于开展韶关市中小学2024年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为同学们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

  (三)以赛促教,加强法治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推动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法治教师与法治副校长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充分发挥法治课堂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法治教育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我局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组织初赛的基础上,于5月开展了2025年韶关市中小学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全市共有60名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参加决赛。经专家评审,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成燕萍等21位教师(法治副校长)获一等奖,乐昌市公安局张智等39位教师(法治副校长)获二等奖。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不断增强在校师生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全市中小学校实现“校园无毒品、师生不吸毒”的目标,我局于8月举办了2025年韶关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教学设计比赛。经组织专家评审,获2025年韶关市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教学设计比赛一等奖19项,二等奖30项。

  三是开展韶关市中小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月主题教育活动,评出2025年韶关市中小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教学设计比赛一等奖12项,二等奖23项。

  (四)加强家校社合力协作,形成全方位法治共育

  一是印发《韶关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实施方案》《韶关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中小学校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开展2025年韶关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评选出一等奖论文62篇,二等奖论文72篇,三等奖论文92篇。开展2025年韶关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家庭教育优质课评比,17位教师获一等奖,24位教师获二等奖。开展2025年韶关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2025年韶关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典型案例一等奖46篇,二等奖53篇。成功召开2025年韶关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联席会议暨“教联体”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分析研判问题,对教联体工作,尤其是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韶关市中小学家访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面向全市各中小学教师及家访工作团队,选取近年来在家访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开展韶关市中小学(幼儿园)“百校万师访万家”活动的通知》,发动教师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及在家表现,与家长共同探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与途径,向家长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科学的家庭教育思想和正确的人才观念,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教育质量,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突出问题女学生治理工作有待完善,针对性措施仍需强化

  我市专门学校建设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学生教育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针对存在相关突出问题的女学生,目前主要依托学校校纪校规开展常规教育管理,适配其身心特点的专业化引导与矫治措施仍不够丰富,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有待健全,在帮助学生纠正不良行为、引导其健康成长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仍需加强,联动效能有待提升

  家校社三方在育人工作中的协同联动已初步开展,但仍存在优化空间:一是常态化沟通对接平台不够完善,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充分性有待提高,对学生成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和处置的精准度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不足,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的教育优势未能完全互补,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向校园和家庭的延伸覆盖不够广泛;三是各方责任落实与协同配合仍需细化,部分家长育人责任意识、社会相关部门参与教育的积极性有待提升,尚未完全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格局。

  (三)学生“法治+思想+安全”教育质效有待提升,内容与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

  当前我市学生法治教育、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持续推进,但在实效性提升方面仍有改进空间:一是教育内容与学生日常生活、成长实际的结合不够紧密,多以理论讲解、政策宣传为主,对学生现实需求的回应精准度有待提高;二是教育方式创新性不足,仍以课堂讲授、主题班会等传统形式为主,互动式、体验式、案例式教学运用不够充分,对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教育效果评估与反馈机制不够健全,对学生知识掌握、行为转化等情况的跟踪关注不够到位,未能及时根据实际效果调整优化教育方案,教育成果的转化效率有待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程要求。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实施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在中小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每月安排两课时,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法治副校长每年至少要举办两次法治教育讲座,做到“四有”:有挂牌、有上课、有记录、有考核。

  二是着力推动法治教育形式创新。广泛开展校园法治知识文化节、预防犯罪作品展、法治主题辩论赛、法治主题书法作品比赛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学法活动。

  三是建立完善特殊青少年学生帮扶机制。建立针对留守儿童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行为不良学生、“学困生”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制度,分类别建立学生个人成长档案,整合心理健康教师、社区义工等资源,开展特殊群体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法治等内容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等系列帮扶措施,并建立和完善帮扶记录资料。

                                             韶关市教育局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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