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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韶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科技活动成果征集交流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科院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2-09 1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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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直有关学校: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64号)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科技活动成果征集交流活动的函》,总结推广我市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在提升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实践中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韶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科技活动成果征集交流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的师生。

二、 活动组委会

主  任:钟方胜(韶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副 主 任:梁伟光(韶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组委会委员:谭均汉、唐茂东、苏剑青、董小云、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负责人

三、 活动征集内容

(一)学校“科技节(周)”活动项目。成果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报告的文本材料(方案的体例见附件5)和活动录像剪辑(包括开、闭幕式和精彩项目表演,共20分钟),以及成果交流展示的PPT演示文本(2017年的活动材料)。

(二)学生科技活动体验项目。成果材料包括活动项目的文本材料(项目完成主体是学生,体例见附件5)、项目活动录像、项目交流展示的PPT演示文本。

(三)教师科普讲座(讲课)教学资源项目。成果可以是教师面对全校学生、年级、班级学生或学生科普社团进行一年若干次讲座(讲课)活动的系列讲座(讲课)教学资源(文本材料相当于校本课程),也可以是某一次讲座(讲课)活动的教学资源。每次讲座(讲课)教学资源成果材料包括讲座(讲课)具体内容的文本材料(3000—5000字)、讲座(讲课)配套的视频和图片、讲座(讲课)的PPT演示文本。

(四)教师绿道科普宣讲课堂活动方案项目。成果可以是围绕某一个驿站进行一年几次活动的系列方案,也可以是某一次活动的方案。每次活动的方案包括绿道科普宣讲课堂活动驿站选择、科普讲学资源、讲学活动(活动设计与组织)、讲学师资遴选与培训、预案和活动成果报告等内容,方案文本材料(5000—8000字)、讲学PPT演示文本和活动过程中的视频和图片。

四、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一)基本要求。成果项目负责人(单位或个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项目必须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每人只能申报1个成果项目。

(二)材料内容和格式。

1.材料内容。每个参评成果报送的成果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4)和《推荐一览表》(附件1),以及活动内容中规定的成果材料(纸质文本材料、电子文本材料和视频材料等,一式一份,电子稿刻录于光盘内)。

2.材料格式。

(1)电子文本材料要求用Word格式(.doc),其中还须报送已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的《推荐表》(pdf格式)1份。

(2)视频材料要求用MP4或flv格式。每个参评成果各相关材料命名后打包。

(3)各材料文件命名格式:地市名+校名+作者姓名+文件名称,例:韶关市XX中学张三推荐表,韶关市XX中学张三推荐一览表,韶关市XX中学张三学校科技节,韶关市XX中学张三学生科技,韶关市XX中学张三科普讲座,韶关市XX中学张三绿道科普,韶关市XX中学张三视频,韶关市XX中学张三PPT。

(4)文件压缩包命名:地市名+校名+作者姓名+类型代号,例:韶关市XX中学张A,韶关市XX中学李四B,韶关市XX中学王五C,韶关市XX中学刘六D。

(5)纸质文本材料按附件5表格、体例的格式要求,正文用宋体小4号,用A4白纸打印,每个参评成果材料装一袋。

(三)报送成果必须材料齐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作品参加过其他单位组织评选获奖的,须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 成果材料报送数量和报送办法

(一)报送数量。

1.学校“科技节(周)”活动项目成果。各县(市、区)可分别选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各2项,各市直属学校可报送1项。

2.学生科技活动体验项目成果。各县(市、区)可分别报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各4项,各市直属学校可报送1项。

3.教师科普讲座(讲课)教学资源项目成果。各县(市、区)可分别报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各2项,各市直属学校可报送1项。

4.教师绿道科普宣讲课堂活动方案项目成果。各县(市、区)可分别报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各2项,各市直属学校可报送1项。

(二)报送办法。

请各县(市、区)和各市直属学校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汇总好的成果材料集中寄送到韶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纸质文本材料、电子文本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刻录于光盘内。注明“科技活动成果交流材料”),同时填写报送负责人和联系人情况表(附件2、3),逾期不受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芙蓉园韶关市教育局9栋301,邮编:512029;联系人:唐茂东,电话:8758722、13826383136。同时将参评成果电子版(《推荐一览表》和各个参评成果打包、命名:韶关市+推荐者姓名,例:韶关市李四)发送到tangmaodong@qq.com,并项目负责人加入本项活动Q群(韶关科学素质成果交流:708251224),有关该项活动的结果公示将在活动临时Q群中进行公示,请各县(市、区)、市直学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负责人务必第一时间加入该Q群,并密切关注有关本活动的最新信息,有关本活动补充通知和信息将在活动Q群以公告形式发布。

注:为避免参加省和市活动时材料重复报送,本次市活动要求采用与省活动所有相同的文件或表格,即参评的项目全部按省活动要求报送到市组委会,市组委会择优推荐参加省活动时不再另行通知参赛对象另行报送材料。

六、 评审形式和奖项设立

活动分4大项、5个学段进行材料评审,每个学段组委会聘请3-5个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奖项按大项和学段分别不同比例奖励:一等奖15%,二等奖25%,其余为三等奖。评审结果在活动Q群进行公示,获奖成绩另行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组委会推荐优秀成果材料参加全省科技科普展示交流活动。

本文附件不随正文下发,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实名(格式:“单位简称+姓名”)加入活动Q群(韶关科学素质成果交流:708251224)并在群中文件共享中自行下载。

 

附件:1.成果评选交流推荐一览表

2.负责人情况表

3.联系人情况表

4.成果评选交流推荐表

 

 

 

韶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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