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 县区之窗

乐昌市教育局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作者:王桂群 来源:乐昌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6-17 16:06:05
【打印】 【字体:

为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修订《条例》),6月11日上午,乐昌市教育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在局党组(班子)会第28次会议上学习了新修订《条例》。

会上,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结合本局行政管理职能、新旧《条例》的区别以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注意事项对新修订《条例》全文进行了解读。其中重点分析了“政府信息”的定义、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新修订后《条例》对依申请公开的一些要求和规定,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函》规范填写进行了说明。局分管领导就新修订《条例》的背景、原因、重要性进行了讲解,要求各股室结合本股室职责,及时公开新修订《条例》规定的15类主动公开信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最后,乐昌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欧建来强调:一要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深入理解新修订《条例》具体内容,特别是更新部分内容要学懂弄通,并引导股室干部自觉主动学习新修订《条例》;二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公开的意识;三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函》。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