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和工作步调,2024年1月12日,我市在市教育局10楼会议室召开了韶关市2023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布置会。会议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梁丽娟主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等市直单位领导和联络员,市教育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共3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参照主会场组织相关人员收听收看,全市约5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刘炬对2023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进行了解读。他围绕2023年省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评价对象和时间、评价内容和指标、评价流程和操作、分工安排、提交材料的时间节点和要求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顺利完成今年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梁丽娟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地各单位近几年来在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将全面统筹2023年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确保2023年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做好2023年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各地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共同做好今年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按省、市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统筹,认真梳理教育工作,按要求完成自评材料提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认真研读《2023年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全面把握《指标体系》内容,严把评价材料质量关,对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到底,我市将会进一步加大督导问责力度,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