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韶关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上半年认定安排如下:第一阶段:4月12日—21日;第二阶段:6月15日—21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附后),具体安排见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