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工作要求,2022年9月15日,我市在韶关市教育局10楼会议室召开了韶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进行了 一次学习培训。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县(市、区)。市教育局设立主会场,各县(市、区)教育局均设立分会场,市、县两级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同志,专职督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等733人在各自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梁丽娟针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领会;二是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意见》,并用好有关学习资料,落实各自的工作责任;三是各地要抓住工作契机,进一步强化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本次培训由省督学、市政府副总督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张小红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要求,从《意见》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四方面进行了学习辅导;与会的全体督学、校(园)长进行了现场开卷测评。培训活动安排高效有序,与会人员表示,经过这次培训,进一步了解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回去后将会更加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做好有关迎接督导评估准备。
据悉,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校(园)长任职期满考核工作,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了解校长治校能力和办学绩效,科学评定校(园)长职级,充分发挥校(园)长领头雁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示范校,为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树立标杆。本次培训会议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打下思想基础。本次会议后,我市各县(市、区)将进一步加强《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好《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学习培训及开卷测试工作,务求全面理解,以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