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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2021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作者: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7-26 1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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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韶关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韶关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市涂莺莺等788人获得2021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胡新权等33获得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张维铭等22获得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白尉伶等50获得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27日至20228月2日止。若对申报人员获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韶关市教育局或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有具体事实及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1-6919623;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51-6919613。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

附件:

1.韶关市2021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2.韶关市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韶关市教育局

20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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