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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幼儿园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1-12 09: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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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

韶教办〔2018〕262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

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粤教基办函〔2018〕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照要求于10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特别关注有无将红领巾及其名义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无夹带商业活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任何商业活动侵蚀校园;要进一步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要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严格把关;要切实加强校园日常监管,切实减少与学校教书育人无关的各类活动,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等

行为;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广大中

小学生和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各校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粤教基办函〔2018〕77号)

韶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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