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教办〔2015〕88号
关于申报全市幼儿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市财政部门的预算,2015年全市幼儿教育补助资金已到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当地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遴选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上报(如申报村级幼儿园,公办村级幼儿园优先,民办亦可),并将申报材料(申请表、幼儿园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图片等)于9月15日前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胡慧琴;联系电话:8777060;传真:8631363;邮箱:sg8777060@163.com。
附件:2015年韶关市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专项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韶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