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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基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5-04-03 16: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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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中小学校

  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支持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子女随学就读同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帮助家长解决子女入学接送不便问题,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普及广大人民群众,我局制定了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好宣传工作,确保便民利民举措落地见效。

  联系人:李开,联系电话:8777060

  附件: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实施方案

  韶关市教育局

  20253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韶关市教育局办公室2025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

  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支持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子女随学就读同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让“长幼随学”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建设教育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请。严格落实家长自愿申请制度,不得强制和变相强制,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条件阻碍家长申报。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组织考试、测评、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长幼随学”的参考和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

  三、实施对象

  (一)起始年级入读同一所学校

  1.双(多)胞胎子女、多孩子女(含延缓入学子女、再婚随养子女,下同)可同时申请入读区内需电脑随机摇号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号绑定任何一人中签,全员均可获得学位。未申请同号绑定的双(多)胞胎子女、多孩子女,以电脑随机派位结果进行安

  2.双(多)胞胎子女多孩子女申请入读区内不实行摇号派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读。

  (二)转学入读同一所学校

  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弟弟妹妹含再婚随养子女,下同可申请转入哥哥姐姐含再婚随养子女,下同现就读的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哥哥姐姐也可申请转入弟弟妹妹现就读的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因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不足,经家长申请,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将弟弟妹妹哥哥姐姐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读。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第一学期的学生以及毕业班学生(即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四、申请流程及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填写《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附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拟就读学校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一)双(多)胞胎子女、多孩子女申请同号绑定参加县级小学或初中电脑派位,需在申请就读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申请同号绑定参加市属初中电脑派位,需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二)弟弟妹妹申请入读哥哥姐姐现就读学校,需哥哥姐姐现就读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三)弟弟妹妹哥哥姐姐申请转入区内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现就读学校,需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现就读学校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弟弟妹妹哥哥姐姐申请转入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现就读的市属学校,需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现就读的市属学校申请。

  五、实施时间

  2025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

  六、实施要求

  (一)优化服务流程。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办理时间节点,及时发布“长幼随学”招生、转学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政策。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年招生政策,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准确理解“支持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子女随学就读同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在符合入读、转学有关规定和学位空余情况下,学校要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官网、官微、广播电视等媒体,学校通过家长会、宣传栏、家校联系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家喻户晓。

  七、其他

  ()概念解释

  “长幼随学”:指支持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孩子女入读同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同一父母:指同一家庭中所有孩子(含共同生育、重组、收养)的法定监护人。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执行上级规定。

  ()本实施方案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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